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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自1993年成立以来,始终秉承“高品德、高水平、高效率”的办所宗旨,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2000年,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由国资所成功转型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2018年底,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与江苏薛济民律师事务所实现整体合并,进一步扩大了服务规模和专业领域。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与江苏盛唐艺术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纠纷案
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发展脉络
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首次引入了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其第20条第3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